借據-2020-04-01-借錢借到走法律途徑怎麼辦?–(上)
為了能夠保障自身的權益,我在很多文章裡都有寫到借錢時所需要注意的事項,但是一旦真借錢出去卻肉包子打狗一去不回時,你該怎麼辦呢?這種狀況相信大家都有遇過或是耳聞過,當然我們希望大家借錢給親朋好友時,最終都不要走上法律一途,如果真遇上了該如何處理呢?有關返還借款的民事訴狀該怎麼寫呢?先提告還是先調解呢?做哪些事前準備才能把錢完整地要回呢?
為了能夠保障自身的權益,我在很多文章裡都有寫到借錢時所需要注意的事項,但是一旦真借錢出去卻肉包子打狗一去不回時,你該怎麼辦呢?這種狀況相信大家都有遇過或是耳聞過,當然我們希望大家借錢給親朋好友時,最終都不要走上法律一途,如果真遇上了該如何處理呢?有關返還借款的民事訴狀該怎麼寫呢?先提告還是先調解呢?做哪些事前準備才能把錢完整地要回呢?
新冠肺炎現在的疫情可說是越來越嚴重,從原本二位數的確診人數,到現在已經近300人,真的讓人挺擔憂的,不過仍然要相信政府的防疫措施,一定能熬過這次危機的。身邊的朋友最近常為了借貸糾紛在跑法院,在過去的文章裡雖然說我教了很多大家在借貸時應該注意的事項,但意外總是難免,還是會遇到有爭議起糾紛甚至走上法院的時候,在此整理出一些借貸時容易引起的爭議與糾紛,讓大家能事先有所預防或是提前做好心理準備。
所以我才會不厭其煩的告訴想申請借款的朋友,無論如何都不需要把身分證件正本質押在民間借款公司那,正派經營的借款公司是會詢問清楚你的工作狀況、收入資料、還款能力,然後再經過審核才會借款給你。所以那些號稱既快速門檻低又不怕你沒收入的民間借款公司,反而是你應該特別小心的借款對象,雖然很快就能解燃眉之急,看起來利息也比其他借款公司都低,一旦把身分證件給了對方,後果都是不堪設想。
現在買車買房都不是一般薪水階級負擔的起,就算申請分期付款,除了冗長的貸款期數外,一開始的頭期款也是一筆不小的數字。大多數人會求助於父母,就拿我朋友來說,計劃今年年底跟愛情長跑了八年的女友結婚,但小倆口並沒有什麼存款,目前也都居住在爸媽名下的房產中,無論是購買屬於自己的小窩,或是婚禮的籌備,對他們都是很大的負擔,於是朋友就跟父母借錢來支出婚禮的費用跟房子的頭期款,父母雖然一口答應借錢,但也衍生出不少問題。
人們總是因為一時急需金錢而誤信黑心的借貸廣告,為什麼呢?簡單來說,當你遇到金錢上的困難時,壓力及情緒往往會導致判斷錯誤,也因為急著想趕快解決問題的心態,就會輕易的相信那些無論是電視上或是報紙上甚至是網路上的借貸廣告。所以常常會有人相信了借貸廣告,向對方申請了借貸,到最後才發現「利息怎麼跟廣告上說的不一樣?」「我的證件好像被盜用了?」「為什麼我每期都還錢但總是沒還到本金?」「我的負債反而越來越多了?」
之前提到如果債務人借款不還,依照法律的規定,是無法要求他的家人清償,只能透過法律聲請強制執行。但如果債務人亡故,我們該怎麼追回借款呢?債權會不會隨著債務人死亡而消失呢?幾年前我遇到過相同的狀況,父親的換帖兄弟跟父親借了一筆45萬元的借款,當下有簽立借據及本票,說好每個月歸還2萬元,連同利息所需的還款期限為2年,但是換帖兄弟在借款後沒多久就因病去世,父親念在兄弟之情而且人都已經離世了,所以不願意追討這筆借款。
一大早就接到表哥打來抱怨的電話,有個朋友跟表哥陸陸續續借錢,金額累計起來差不多有十幾萬,但是從來沒有還過半毛錢,最近又跑去跟表哥開口借錢,表哥只不過回了一句「你之前借的都還沒有還」,對方就惱羞成怒封鎖了表哥的LINE跟臉書。我表哥也真的很奇妙,這個人借錢都沒還過,為什麼還一直的借錢給他?而且每一次借錢都沒有簽署借據或是本票,就算想討回著實有些難度。
這應該是最近低迷的氣氛中讓人很振奮的新聞了!其實大家應該都很有感覺,盡量都待在家,就算出門也不會往人多的地方跑,昨天因為想去外帶火鍋回家,發現平常需要排上一、兩個小時的火鍋店居然門可羅雀,餐飲業是如此,百貨業、零售業、旅遊觀光業以及攤商業者也是相同慘況。更別說最近打電話來借錢的人真的是越來越多,大部份都是因為受到此次武漢肺炎疫情的衝擊,看著桌上厚厚一疊客人們的借據,其實心裡很不開心,雖然借錢的人越多我們業績越好,但也代表著人們持續在咬牙苦撐著。
這樣的狀況肯定發生在你我周遭,冒用別人的名字向親友借貸,被冒名的人莫名其妙就背了債務,這樣的狀況該怎麼辦呢?我的朋友就曾經吃過這樣的虧,他的弟弟盜取了他的印鑑及身份證件,向多家銀行申請借貸數萬元到數十萬元不等,最後是因為銀行幾次追討都找不到人,向法院提出了支付命令,我朋友才驚覺自己被冒名借貸欠下近百萬元債務。像這樣的例子層出不窮,在這裡我也用不同的案例來解釋各種解決方法給大家參考。
先前提到戀愛時情侶間的借款糾紛該怎麼處理,有提及兩人在相愛時所共同購買的動產與不動產,如果分手後該怎麼處理呢?尤其是很多都是跟銀行借款分期攤還的,債務該由誰負責?這部份其實分的很詳細,我們常見到有些情侶在分手後向對方追討贈與的物品,在道義上會覺得這個人很愛計較吃相很難看,但實際上分手後想要追討贈與出去的物品,基本上是不可能的。